2021.11.26北京市发文针对女性生产,将北京市生育假由30天延长至60天,然而截止目前,社保政策依旧是给予原本的30天生育假津贴,最新延长的30天还没有生育津贴,给12333打过电话反映,未果,希望医保局牵头落地30天的生育津贴政策,如果已申请生育津贴的,建议补发,让我们产妇们线天产假的福利
您好,关于您反映的问题,市医疗保障局回复:经核实,目前本市生育津贴支付天数为128天(含国家规定产假98天和生育假30天)。关于延长的30天生育假工资发放问题,根据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第十九条“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,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。男女双方休假期间,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,工资不得降低。”已对延长生育假期间工资发放问题做了明确规定。根据市卫生健康委职责“负责本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”“完善本市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”,针对《条例》问题建议您向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咨询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!